1. 目的
确定并提供所需的人力资源,以满足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配备、意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制定岗位任职条件,确定岗位对人员能力的需求,管理员工个人档案资料,负责人力资源配置和员工培训。
3.2总经理负责审批人员任用和年度培训计划。
3.3管理者代表负责员工质量意识的教育引导。
3.4各职能部门负责提出与其质量活动相关人员培训内容和要求。
4.工作内容
4.1本公司承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中规定职责的人员都要应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能力。
4.2办公室负责制定《岗位任用解聘制度》对各类人员岗位任职条件,职责做出规定,并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培训或人员调整,确保各类人员均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3各部门负责提出与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培训内容和要求,由办公室确定培训需求,汇总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4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对所有从事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树立“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明白本岗位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做贡献。
4.5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取得资格后方能上岗,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6为了确保培训和有关措施的有效性,由办公室组织培训效果评价。
4.7按办公室制定《岗位任用解聘制度》,规定人员的培训、考核、任用等内容,确保人员管理的规范化。
4.8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考核记录由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